小餐飲店、小旅館、小商店、小生產加工企業等,統一被稱為小微場所。小微場所目前是火災、爆炸等安全事故多發的“高危地段”。例如2021年10月遼寧省沈陽市某飯店發生燃氣爆炸事故,對飯店所在街道造成嚴重破壞。類似的燃氣爆炸事故時有發生,一旦疏于管理,會給附近的店鋪、居民帶來生命、財產傷害。
2021年9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》第三十六條明確規定:“餐飲等行業的生產經營單位使用燃氣的,應當安裝可燃氣體報警裝置,并保障其正常使用。”市政和安監部門正在起草《關于在各類燃氣使用單位安裝燃氣泄漏安全保護裝置的規定》,其中擬明確要求所有燃氣生產經營單位、餐館、建筑工地、醫院、學校和單位食堂等公共服務用戶必須安裝燃氣泄漏報警器、切斷閥和強制排風系統。因此,在小微場所正確安裝氣體報警器,有效使用并定期檢校,可有效保護相關從業人員及附近居民的人身安全。